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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服务参数 |
1 |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代运维服务采购 | 1项 | 一、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二、服务对象 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 三、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结果 合作期首年,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在全区政府网站考核进入当年参与自治区部门(A类)网站绩效评估总数排名的前1/3即达标。往后每年的年度考核排名均不低于当年参与同类考核网站总数排名的前1/3,若低于排名范围,每下降1名,扣除当年运费总费用的2%;若年度考核排名低于当年参与同类考核网站总数排名的2/3,自治区体育局有权终止本服务合同。 四、栏目内容更新、产品制作及栏目改版 (一)严格执行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确定的检查标准,及时维护、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不能出现被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根据最新考核标准对内容运维更新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落实执行无缝对接) (二)针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或自治区体育局发布的有关体育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媒体解读。 (三)根据国办发〔2017〕47号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及时对栏目进行改版,开设新的专题、栏目、频道。 (四)根据要求,设计新的专题并做好更新维护、改版优化等工作。 五、内容质量 (一)合作期首年,自治区体育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标准参照最新全区政府网站综合绩效评估考核标准执行。往后合作期内,动态参照最新考核标准对标落实,确定工作执行无缝对接。 (二)文字差错率控制在5/10000,实行稿件三审三校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后的审查制度,发现错链、断链后半小时内修改完毕。 (三)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出现重大政治错误,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属于自治区体育局在自查中发现的情况,一次扣除运维费用的2万元;被自治区上级部门通报发现的情况,一次扣除运维费用的5万元;被国家上级部门通报发现的情况,一次扣除运维费用的10万元,同时自治区体育局有权终止本项运维服务。 (四)其他语句语病等错误属于自治区体育局在自查中发现的情况,每发现一处扣除运维费用100元。被上级部门监测通报发现的情况,每出现一处扣除运维费用1000元,并记录进台账,在项目验收支付尾款时一次性扣除累计差错费用。 六、项目服务人员和团队的要求 项目服务团队包含2个部分: (一)配置驻自治区体育局工作人员。 1.人员要求:(1)人员数量为4人,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摄影摄像或新闻采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的经验和能力;(3)能够在区内外出差。 2.工作内容:(1)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的信息采集、编辑、更新、发布、专题制作。(2)各类政务活动的摄影摄像及宣传报道;(3)参与广西体育视频库、图片库建设管理;(4)抓好政务公开、网站绩效评估管理等工作;(5)配合执行信息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6)完成自治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统筹安排驻场人员,有健全的薪资发放规则:(1)对驻场人员实行分级管理,设1名项目组长,1名项目副组长,组长、副组长负责对项目编辑团队进行日常管理,协助甲方相关业务处室做好项目内容运维服务,严格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执行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2)中标方安排的驻场人员须为与中标单位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不得使用兼职人员、临时工作人员驻场工作;(3)需按照中标方相关薪酬体系及标准执行,并有完善的培训学习福利及社会保障福利。每年向甲方提交一次驻场人员包含“五保一金”的社保缴纳证明;(4)驻场人员的薪酬与工作职务挂钩,驻场人员项目组长应享受不低于服务单位中层副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法规完税;(5)驻场工作期间,因自治区体育局工作需要出差的,相关出差费用按自治区体育局差旅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体育局承担,实报实销。 4.办公设备配备:(1)除了自治区体育局配备的用于日常办公的电脑外,供应商中标后须为驻场运维人员配备满足视频剪辑、美工设计的电脑设备和满足体育摄影、摄像的器材;(2)相关设备、器材所有权归属供应商。 (二)配备优质内容审核团队,形成完善的编校审核制度。 (1)内容审核团队的组成人员资质:须具备不少于3年自治区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经验;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至少包含记者、编辑等新闻采编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各1人。 (2)内容审核团队无需专职,以在线审读的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审发的内容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新闻出版、信息报送等工作原则和性质,制定完善的采写、编校、审核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七、值班读网制度 安排专人负责对网站进行日常巡检,包括网站页面、栏目内容更新内容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每日形成读网巡查台账、记录。根据重要时间节点,特设重保期,重保期内实行全天读网运行监测服务。 八、保密制度 建立相应的保密工作机制,切实依法保守国家秘密,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自治区体育局各项管理规定,对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业务资料等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泄漏,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 九、应急响应服务 安排专人对接集约化平台技术客服,落实好保障自治区体育局网站的防黑客、防DDOS攻击、入侵检测、防页面篡改、防数据库注入、动态负载均衡等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巡查工作。 十、实施方案 能较好地支撑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内容制作服务,能较好地组织编制策划、实施在线访谈等工作,能较好地确保现有内容保障工作平稳对接。 十一、访谈策划及产品制作推广 录制在线访谈不少于3期。每场访谈有现场文字、精选图片和视频展示,并对视频进行精编处理。 十二、网页设计规范 严格执行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确定的网页设计规范,对自治区体育局网站进行调整和规范。 十三、季度报告 每季度报送政务新媒体主要工作及数据情况。 十四、加强网站建设 严格执行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7〕47号文件,将自治区体育局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十五、专项服务 (一)每年围绕壮族三月三、广西体育节等重要节庆或自治区体育局指定主题,制作不少于4组海报(每组9张以内)。 (二)每年根据自治区体育局中心工作安排,在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开设6个专题专栏,并配套设计网页图标,收集媒体报道文章和编发全区体育系统通讯员文章对专题进行完善。 (三)每年根据自治区体育局“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需要,每年制作6期图解(长图),多平台推送。 (四)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宣传工作需要,策划、制作H5产品3个。 (五)围绕自治区体育局各项中心工作,每年制作完成不低于90条的视频作品(含原创)并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安全、导向正确,严控舆论风险。视频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重要会议播报、重要政策解读、调研采风报道、赛事活动现场及主题策划、科普动漫等。视频原创率须达50%。(注:视频原创是指完全由运营团队完成创意、拍摄、剪辑、渲染等全部摄制工作。) 十六、业务培训 每年为甲方提供不少于1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业务工作培训的师资力量。 十七、值班机制 主要实现重要稿件处理、按时上网文件处理、巡查等机制。 十八、服务质量考核 自治区体育局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各项指标的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与年底付款额挂钩,并根据达标情况支付合同款(如发生上述第三、五项扣款情形同步执行)。考核结果采用评定得分的方式表示,满分为100分,评定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整后应用。具体组成如下: 1、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结果: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0分。 2、栏目内容更新、产品制作及栏目改版: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3、内容质量: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0分。 4、项目服务人员和团队的要求: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0分。 5、值班读网制度: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6、保密制度: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7、应急响应服务: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8、实施方案: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9、访谈策划及产品制作推广: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5分。 10、网页设计规范: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11、季度报告: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12、加强网站建设: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13、专项服务: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15分。 14、业务培训: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15、值班机制:按服务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满意度等方面评分,0-2分。 优秀为90分(含)以上至100分,全额支付服务费用。良好为70分(含)以上至89分,其间每低1分(含89分)扣除本年度合同费用比例1%。不合格为70分以下,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供应商应支付采购部门自行寻求解决服务问题的所有其他花费,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违反保密规定的,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同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